中新网长春12月9日电 (高龙安 金乔)9日,吉林省民政厅厅长肖模文在长春表示,该省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吉林省慈善条例》,抓紧制定配套政策,计划出台6个文件,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形成完整的慈善事业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公信力。
当天,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场),记者从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肖模文介绍,今年,吉林省组织实施了“阳光慈善”工程,要求全省慈善组织要将开展的慈善活动信息,必须在“慈善中国”平台上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9月份,吉林省开展了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慈善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体检。
在制定配套政策方面,吉林省已经完成了《吉林省慈善组织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吉林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修订工作,对慈善组织的认定和公开募捐活动的开展提出新的要求。“原来公开募捐项目可以合并备案,新办法要求每一项应当单独备案,同一个募捐备案号只能开展一项公开募捐活动;原募捐方案对合作方信息没有要求,新办法要求募捐方案必须有合作方的相关信息;公开募捐活动持续时间不超过三年,重大突发事件募捐持续时间不超过一年的规定等。”肖模文举例说。
据悉,吉林省还起草了《吉林省慈善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办法》,近期即将出台,加上明年计划修订的3部政策规章,将形成一个完整的慈善事业监管制度体系,其中包括慈善公信力建设等问题。
肖模文表示,吉林省将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公信力,切实让每一项慈善活动依法依规运行、每一笔善款使用都公开阳光透明。(完)